效仿香港 廣州擬行保障房扣分制
2009-10-23 02:00:21
每經實習記者 朱玲 發自廣州
為了防止利用保障性住房進行轉租、出讓牟利,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進行了一個多月的拉網式排查工作。該局昨天表示,將參照香港保障房扣分管理制度做法,加強監督。而在調查的5000多家保障性住房戶中,32戶廉租房家庭由于違規轉租等行為,政府將收回其房屋。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副主任黃信敬表示:“廣州住房保障辦將借鑒香港的做法,建立符合實際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扣分制’。”據悉,凡保障性住房租戶違反租約條例,將依例扣分。若租戶在兩年內扣滿一定的分數,將被終止租約。“扣分制”將涵蓋多種不當行為,諸如高空擲物、亂拋垃圾、隨地吐痰、隨處便溺、將住房用作其他用途等等。
滿堂紅企業發展部首席研究員龍斌認為,參照香港模式對內地保障性住房管理是一種創新。一直以來,內地都沒有投入較多的人力、物力來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審核、監督,以及個人的進入、退出制度。保障性住房和市場是兩個不同的部分,當市場波動較大時,健全的制度會使得這部分人群不受影響。
據悉,此次重點對2007年12月~2009年7月間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和2009年8月以前安排入住的廉租住房進行檢查。結果顯示,有2戶家庭擅自將租住的廉租住房轉租,9戶家庭違規出借廉租住房,21套廉租住房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3個月以上。根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以及《廣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將收回上述房屋,同時取消這32戶家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保障資格,5年內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黃信敬表示,違規廉租戶拒不退租的,則將申請司法強制執行。此外,將欠租、轉租、出借等違規行為與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掛鉤;建立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信用檔案,若違規,除了處罰外,納入其信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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