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3-31 22:53:33
3月31日晚間,藍光發展(600466,SH)發布公告,就上交所詢問與中植系合作一事稱,公司確實與中泰創展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同時中泰創展與中植企業集團不存在股權控制關系,部分董事存在交叉任職情況。
每經編輯|每經實習記者 唐潔
每經實習記者 唐潔
3月31日晚間,藍光發展(600466,SH)發布公告,就上交所詢問與中植系合作一事稱,公司確實與中泰創展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同時中泰創展與中植企業集團不存在股權控制關系,部分董事存在交叉任職情況。
3月28日晚間,藍光發展發布了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針對媒體報道的《中植系低調聯姻藍光發展 迎合二線房企跨界金融野心》中藍光發展與“中植系”旗下中泰創展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的事項提出詢問。
同時公告指出,若藍光發展與中泰創展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事項屬實,公司應根據《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七號 上市公司簽訂戰略框架協議公告》,披露戰略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對公司的影響,并充分揭示相關事項 的風險。
藍光發展在回復上交所詢問的公告中稱,2017年3月24日,公司與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創展”)在成都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就設立并購基金、商業地產運營等合作事項結為長期全面戰略合作伙伴。
其戰略內容包括:擬共同設立商業物業并購基金并組建基金管理公司,在核心城市收購優質物業資源,共同成立商業地產運營管理平臺等。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中泰創展的股東為:吳湘寧、崔瑾、解茹桐、南通金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中泰創展與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權控制關系,部分董事存在交叉任職情況。
其次,上交所的詢問函中進一步提到:如公司與中泰創展就設立商業地產并購基金等事項已有相關約定或協議安排,應當根據《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投資事項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藍光發展對此稱,目前關于并購基金的具體設立事項(包括基金規模、資金來源、管理模式、投資模式等)無相關約定或協議安排,也無具體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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