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2 08:05:10
【因主動交代單位行賄行為 錦龍股份領《不起訴決定書》】6月11日下午,錦龍股份(000712,SZ)公告,6月9日,公司現任董事長藍永強代表本公司,前往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以下簡稱廣西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領取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不起訴決定書》。記者發現,《不起訴決定書》提到,錦龍股份涉嫌單位行賄罪一案,基于公司具有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單位行賄行為的情節,檢察院決定對公司不起訴。錦龍股份董秘張丹丹向記者表示,確實已收到上述《不起訴決定書》,目前來說,對公司是一個比較好的結果。(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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