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17 17:22:07
每經編輯|步靜
據太和發布微信公眾號9月17日消息,針對“鮑某某涉嫌性侵案”暴露的有關部門在韓某某戶籍年齡變更中存在的違規辦理問題,安徽省太和縣對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進行追責問責。
經安徽省太和縣委研究,決定對在韓某某戶籍年齡更改中負有直接或間接責任的相關責任人12人予以處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對太和縣公安局原墻鎮派出所民警王剛、李振東和輔警劉曉艷以及縣公安局戶籍管理中隊長尹坤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責審批、審核材料的太和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鮑宇、原墻鎮派出所所長佘玉杰進行誡勉談話;對為韓某某違規辦理恢復學籍手續的太和中學學籍管理員王海濤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原墻衛生院前院長陳振亞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出具虛假證詞的太和縣原墻鎮西街村委會委員魏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出具虛假材料的太和縣原墻鎮西街村委會文書王輝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管理學校公章不善的太和中學辦公室主任楊林給予誡勉談話處分;對違規簽發出生證明的太和縣婦幼保健站合同制職工蒿興雨由其單位進行處理。太和縣公安局依法對韓某某戶籍年齡信息予以糾正。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道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調查工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訊問、詢問當事人,走訪相關證人,固定提取各類物證、書證、視頻資料、電子數據,開展現場勘驗、檢查和檢驗鑒定。2020年6月以來,聯合督導組又對案件調查工作進行了全面復查,目前有關事實已經查清。
調查發現,控告人韓某某,女,戶籍地安徽省太和縣,自幼隨爺爺奶奶生活,2015年隨父母租住江蘇省南京市。戶籍登記出生日期為2001年8月,實際出生日期為1997年10月。
2015年3月,韓某某和其父親提供虛假出生證明和證人證言,申請更改了出生日期。經查閱韓某某學籍材料和歷史檔案,詢問相關當事人和韓某某親屬、同學、鄰居等知情人,并結合韓某某骨齡鑒定結果,查明韓某某真實出生日期為1997年10月。
另據煙臺公安微信公號9月17日消息,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指導下,山東省公安廳與煙臺市公安機關組成工作專班,并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鮑某某涉嫌性侵案開展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已向社會公布調查情況。針對該案中發現的基層辦案單位和個別民警執法不規范、答復當事人和外地警方態度簡單生硬等問題,煙臺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已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了認真整改。下一步,煙臺公安機關將深入推進“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活動,強化宗旨意識,轉變工作作風,不斷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努力鍛造“四個鐵一般”高素質公安隊伍。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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