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1-14 12:43:52
據深圳證券交易所1月14日公告,為加強融資逆周期調節(jié),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現就調整融資保證金比例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本通知實施前尚未了結的融資合約及其展期,融資保證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本通知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8月27日發(fā)布的《關于修改 第4.5條的通知》(深證會〔2023〕267號)同時廢止。
各市場參與人應當根據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相關業(yè)務和技術準備,確保業(yè)務平穩(wěn)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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