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1-28 18:24:14
每經AI快訊,1月28日,中富通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中富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陳融潔、朱小梅、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因公司對部分購銷合同會計處理不恰當、不當使用總額法確認數字營銷業務收入,導致2022年、2023年年度報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陳融潔、總經理朱小梅、財務總監林琛對此負有主要責任。福建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要求公司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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