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17:24:07
國家數據局等四部門發文,明確將培育數據交易所(中心)、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數據商三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并明晰其功能定位,以解決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中的痛點問題。數據交易所(中心)需強化綜合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效能,推進公共數據產品流通交易。《意見》還強調拓展適應人工智能發展的高質量數據集流通交易方式。
每經記者|周逸斐 每經編輯|廖丹
近日,國家數據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培育數據流通服務機構 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明確我國將培育三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三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包括:數據交易所(中心)、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數據商。
三類機構形成明確定位,數據交易所(中心)突出綜合服務功能,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突出專業化發展,數據商側重加大數據產品和服務開發力度。
賽智產業研究院院長趙剛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書面采訪時表示,《意見》出臺釋放出國家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加快建設開放共享安全的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明確信號。《意見》要求遵循數據要素特性,明晰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功能定位,引導數據交易所(中心)、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數據商等各類主體規范發展,提升數據流通交易服務效能,探索多元流通服務模式,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加快繁榮數據市場和數據產業生態。
對于上述三類機構的功能定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5年12月召開的全國數據工作會議指出,數據交易所是制度規則和生態培育的“探索者”;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是促進行業數據流通交易和開發利用的“主力軍”;數據商是開發數據產品和提供多樣服務的“排頭兵”。
趙剛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意見》出臺,主要是為了解決當前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中面臨的市場特異性、產品供需矛盾、服務機構功能錯位等痛點和問題。
一是構建數據要素市場特異性的制度安排。數據要素具有外部性強、非排他性等特性,數據要素市場培育不能機械照搬標準化產品或資產的交易所建設模式和路徑,要按照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方式來設計數據流通交易的路徑和模式。通過培育數據交易所、行業數據流通服務平臺、數據商等多元流通服務機構,來探索不同的數據要素市場化模式。
二是解決產品供需矛盾。市場上數據要素需求很旺盛,各類需求主體需要在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各個場景、實時使用各種類型的數據產品和服務。但數據交易所提供的卻多是靜態、一次性的數據集,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尤其是場內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效率,遠不能滿足市場對高質量數據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三是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功能定位不清。很多地方把發展場內的數據交易所(中心)等同于建設數據市場,對行業數據服務平臺和數據流通的作用認識不足。由于數據安全等顧慮,行業鏈主企業也將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限于內部使用,一些數商則以隱秘的方式從事數據交易。
作為數據流通領域的核心機構,數據交易所(中心)已經發展多年。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累計入駐交易經營主體1662家,交易額超50億元。
趙剛進一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數據交易所(中心)在促進供需對接、制定交易規則、開展合規服務、集聚數商生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數據交易所(中心)在發展中面臨的挑戰有很多方面。
一是數據交易規模小。國內成立了很多交易所(中心),上架了一批數據產品,但總體上數據交易清淡,經營面臨困難。二是交易效率低,國內數據交易所(中心)整體上還處于“場內線下”階段,數據產品上架、登記、合規審查、交易、結算、交付等審批流程較長,且多未實現線上交易。三是雙邊市場網絡效應尚未形成,數據交易所(中心)所期待的政策性強制入場的條件尚不成熟,靠市場吸引力不足以形成買方和賣方的入場。
趙剛表示,《意見》出臺后,數據交易所(中心)的作用很明確,它只是數據流通交易服務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更多的數據流通服務功能是由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數據商等來承擔。對數據交易所(中心)而言,要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更好找準自身市場定位。
“一是要強化綜合服務功能,實現從簡單的供需撮合服務向綜合服務方向突破,探索完善數據流通交易規則和標準,強化合規保障、供需匹配等基礎服務功能,增強價格發現、產品開發、生態培育、可信數據空間運營、跨境流通等綜合服務功能,構建全鏈條數據流通交易服務體系。二是要強化服務效能,構建線上數據交易平臺、合規檢測工具,提升實時供需交付能力,拓展高附加值的高質量數據集、高頻數據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場景應用App、數據智能體等多種產品和服務。三是強化公共數據產品流通交易,利用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政策紅利,積極推進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通過數據交易所(中心)開展流通交易。”趙剛說。
《意見》還強調,拓展適應人工智能發展的高質量數據集流通交易方式。支持各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協同產業鏈鏈主企業等主體,面向服務人工智能發展建設高質量數據集。支持各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加強與人工智能企業等合作,依托數據基礎設施提供數據匯聚、治理、模型訓練等服務。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媒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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