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3-03 23:10:51
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背景下,應該簡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變更流程取消轉出方省局審批,讓生產要素自然流動,取消同一品種的不同規格必須同時變更至同一企業的限制;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轉讓中受讓企業為了更好保障藥品制劑的質量,需要將化學原料藥技術一并轉讓;原料藥企業有委托給具備合適產能和技術條件的企業進行生產,以擴大產能的需求。相應部門應該考慮行業、社會、環境、企業的關切和需求,研究化學原料藥技術轉讓和委托生產的可行性;隨著藥品檢驗檢測技術的不斷發展,藥品法定標準需要不斷提高并適時修訂,確保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