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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升級、隱性“鎖電”、宣傳不符,智能汽車OTA爭議爆發!強制國標落地,車企OTA升級不能再“任性”了

每日經濟新聞 2026-03-16 11:55:14

每經記者|劉曦    每經編輯|陳柯名 裴健如 杜恒峰    

2025年中國乘用車OTA裝配量同比增11.3%,但爭議增多,問題集中在推送不及時、性能衰減等。2026年起,兩項OTA新規實施,標志監管從“事前準入”向“全生命周期追溯”轉變。

在當下車圈的營銷敘事中,OTA(Over-The-Air,遠程在線升級)被描繪為能夠讓車輛“越開越新”的核心能力。

據佐思汽研發布的《2025—2026年智能汽車OTA產業研究報告》,2025年1—10月,中國乘用車OTA功能裝配量達到1422.4萬輛,同比增長11.3%,裝配率達到76.2%。

然而,隨著OTA應用規模不斷擴大,相關爭議也隨之增多。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相關投訴平臺搜索“OTA升級”關鍵詞后發現,僅2026年1月1日至3月12日,相關投訴案例已超過400條。

某汽車投訴平臺數據顯示,2026年2月,其受理的有效投訴涉及801款車型,“與宣傳不符”“系統升級問題”成投訴高發領域,后期OTA推送不及時、升級后車輛性能衰減等問題尤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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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擋在OTA門檻外的車主

在OTA成為智能汽車核心賣點的當下,部分車輛卻被擋在升級門檻之外。

“本人在今年2月份購買了一輛2025款小鵬G7 702 MAX版本車型,過了大概半個月,我注意到小鵬已經推送天璣AIOS 6.0的OTA升級,但我的車輛系統版本仍是5.8。我在車機屏幕上點擊升級請求后,官方400客服回電告訴我,因為這輛車是非零售渠道出售的,無法進行OTA升級。”一位小鵬汽車車主向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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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息顯示,小鵬G7于2025年7月3日正式上市,共推出三個版本車型,702超長續航Max的官方指導售價為20.58萬元。

上述小鵬汽車車主告訴記者,他的車輛是由朋友通過河南鄭州的一家車商介紹購買的,上一手產權登記在小鵬汽車(武漢)銷售有限公司。購車時,車輛行駛里程約2000公里,價格為15萬元左右。

“我購車時,從未有人告知車輛無法升級,而且我在購車前還特意撥打過小鵬官方客服電話,得到的答復是可以進行OTA升級。但拿到車后,我才發現根本無法升級。”上述小鵬汽車車主說,“我與客服反復溝通,對方稱車輛賣出時已經告知第一任車主,但我的車輛在過戶前仍登記在小鵬汽車(武漢)銷售有限公司。我希望了解當時的協議和第一任車主信息,但官方拒絕公布。”

無奈之下,該車主還通過12315投訴廣州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回復稱,經核實,該車輛通過第三方車商銷售,是公司退役試駕車,在硬件和軟件上與市場在售商品車存在差異,因此無法進行OTA升級。在將車輛銷售給車商時,已明確告知“無法OTA升級”并給予價格優惠,因此車輛無法升級的事實不會因車主不同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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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訴求其實并不過分,只是希望車輛能夠正常OTA升級,因為現在新能源車的許多功能都是通過OTA實現的。而且,小鵬一直以智能化著稱,智駕功能更是賣點之一,我從未聽說過哪個品牌的試駕車或展車無法進行OTA升級。”該車主強調。

記者在某小鵬G7無法進行OTA升級的車主交流群內發現,已有20多位車主遇到過類似情況。多位車主表示,購車前車輛本身可進行OTA升級,但購回后卻無法使用。這些車主的購車時間主要集中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不少車主曾向車商和4S店咨詢升級問題,甚至提供車架號查詢,都被告知可升級,但在小鵬汽車6.0系統推送后才發現無法升級。

此外,記者發現,多位車主的過戶信息顯示,車輛在過戶前賣方均為小鵬汽車銷售(武漢)有限公司,且車輛登記日期多在2025年6月,即車輛正式上市前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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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上述情況,記者向小鵬汽車客服了解情況,對方回復稱:“針對已交付的系列車型(含購買的試駕車),我們將嚴格履行權益承諾,在未來提供OTA軟件升級服務,但具體升級項目因版本和配置差異可能略有不同。”

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鎖電與限功”

OTA升級背后的安全隱患

相比“功能跳票”或宣傳與實際不符導致的OTA推送問題,更值得警惕的是另一類情況——部分車企在系統升級后,對車輛進行“鎖電”“限功”,甚至涉及需要召回管理的操作。這類問題直接將車主置于潛在的駕駛安全風險之中。

“車輛本身搭載的是86kWh電池,但當儀表顯示電量已經為0時,我統計的總能耗只有73kWh,相當于有13kWh電量被‘鎖住’了。”某自主品牌車主向記者表示。

該車主表示,在發現鎖電問題后曾向售后反映,車輛被送修,但直到后來才得知在維修過程中被更換了電池。“更換電池后車輛一度恢復正常,但在2025年11月中下旬的一次OTA升級后,我又發現實際可用電量再次達不到電池標稱容量,總能耗從之前的73.9kWh降至68.7kWh。”他表示。

該車主曾多次向車企反映,但始終未收到明確回復。

上述車主的類似遭遇,也引發了業內討論:如果企業在發現車輛存在缺陷的情況下,通過OTA“悄悄限制相關功能”,而未同步向消費者充分披露相關情況,消費者是否會因此失去知情權?

對此,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現峰向記者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實施OTA升級活動,應當按要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并確保實施OTA升級活動后的汽車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技術規范等相關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時開展備案評估與監督檢查,規范OTA升級應用方式,避免企業通過OTA升級隱瞞車輛缺陷或規避責任。從監管者的立場看,OTA升級不能成為車企掩蓋問題的工具,應及時告知。”

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新規落地

從“自由操作”到“全生命周期監管”

自2026年1月1日起,國家強制性標準《汽車軟件升級通用技術要求》(GB 44496—2024)和推薦性標準《基于遠程升級技術的汽車產品召回實施要求》(GB/T 45493—2025)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汽車OTA升級不再是車企可以自由操作的“技術賣點”,而是被納入軟件升級活動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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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GB 44496?2024是國內首個針對汽車軟件升級的強制性標準,對軟件升級管理體系(SUMS)和車輛技術要求兩個維度進行了全面規范。新車型自2026年1月1日起必須符合該標準,而已獲型式批準車型一般給予一定的過渡期以滿足相關要求。標準要求企業建立完整的軟件升級管理體系,確保OTA活動可追溯、可審計,升級包具有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升級前向用戶告知升級內容及預期影響,在升級失敗時具備恢復能力,避免靜默升級等不透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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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5493?2025則明確了基于遠程升級技術開展產品召回活動的備案要求、實施程序和效果評估標準,規范遠程升級在召回場景中的應用。該標準有助于進一步保障OTA升級與車輛缺陷修復之間的合規性。

在法律視角下,智能汽車“交付后持續進化”的特性與傳統汽車的交付即定型形成了顯著差異。代現峰指出:“雖然智能汽車在交付后持續進化,但在法律上,每一次涉及車輛性能、安全或主要技術參數的OTA升級,都被視為車企在生產過程中的一個環節。”

他強調,從法律責任角度來看,升級后的車輛狀態依然屬于“產品”的范疇,其法律基礎在于車企負有《產品質量法》上的質量保障義務。每一次通過OTA實現的狀態變更,都必須像新車出廠一樣,符合國家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因此,“升級后的車輛”在法律監管的視角下,等同于一個需要重新接受檢驗的“產品”。

行業分析指出,新規標志著中國智能汽車監管從“事前準入”向“全生命周期追溯”轉變。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表示,車企不能再把OTA當成“售后補丁”或“營銷彩蛋”操作,新規將顯著提高合規成本,尤其在研發、測試和驗證環節。

標普全球汽車供應鏈與技術首席分析師李凡妮認為,如今車企在每次OTA升級后,不僅需整合軟件版本,還需向監管機構提交完整軟件包和功能說明,以確保合規性,這標志著行業正逐步走向成熟。

記者|劉曦

編輯|陳柯名?健如 杜恒峰

校對|張錦河?

封面圖來源: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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