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4-08 17:30:34
每經AI快訊,4月8日,深圳新星公告稱,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使用不超3.4億元公開發行可轉債的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12個月。前次3.4億元臨時補流資金已于4月7日歸還。本次補流僅限于主營業務相關生產經營,不影響募投項目,符合監管要求,保薦人無異議。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