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4-10 16:12:07
每經AI快訊,4月10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關于深化創業板改革 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問:本次改革在防風險、強監管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本次改革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放在突出位置,圍繞創業板準入、持續監管直至退出,切實加強全過程、各環節、各參與主體的監管力度。一是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嚴格執行創業板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評價標準和上市推薦負面清單制度,發揮好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行業咨詢專家等作用。強化公權力制衡監督,進一步強化交易所審核、上市委審議、證監會注冊等全流程廉政風險防控,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二是嚴防嚴處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穿透式監管,提升科技賦能監管質效,加強財務舞弊非現場監測和發現,健全深交所與證監會系統內其他單位的信息溝通和共享機制,及時發現處置苗頭性問題。用足法律賦予的手段,嚴懲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司法機關為創業板上市公司和投資者提供高質量司法保障。三是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完善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監管制度,加強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嚴厲打擊配合造假、突擊入股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廉潔從業。四是突出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在發行上市、并購重組、股債融資等方面對優質創新公司作出差異化安排,進一步提高便利度和效率。對于存在運作不規范等情形的公司,繼續依規加強監管。五是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并嚴格落實退市制度,加大退市過程中投資者保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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