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2 21:09:54
2025年12月17日,酷派前執行董事張巍因協助將22.75億元違規輸向樂視系,被判5年董事資格禁制令,賠償400萬港元并承擔75萬港元訴訟費。2016年至2017年,酷派通過五筆交易輸送資金,張巍直接參與后三筆交易審批,知悉風險卻未阻止。張巍承認責任,雙方通過和解程序結案。目前,香港證監會正對酷派剩余六名前董事展開法律程序。
每經記者|李旭馗 實習生 吳雨珊 每經編輯|陳俊杰
2025年12月17日,酷派集團(HK02369,以下簡稱酷派)前執行董事張巍因協助將公司巨額資金違規流向樂視系公司,被判處5年董事資格禁制令,并向酷派賠償400萬港元,另承擔75萬港元證監會訴訟費用。該案被視作香港證監會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追究上市企業董事責任的典型案例之一。
2026年4月22日,香港高院發布詳細裁決理由,披露違規資金輸送細節。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香港高院獲取的判決書顯示,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間,酷派及其附屬公司通過五項相關交易,以采購預付款、貸款、廣告投放等名義,累計轉出資金約22.75億元,實質為當時酷派大股東、前主席賈躍亭控制的樂視系公司提供短期融資。其中大部分直接流入樂視網及關聯公司,部分資金經多層關聯方周轉后回流填補前期資金窟窿。
上述交易均未履行合規審批、未做盡職調查、未及時披露,彼時擔任審計師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曾多次就交易合規性、資金回收風險及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發出警示,但未被有效采納。最終酷派直接損失超8300萬元人民幣,包括未收回本金及利息,同時因財報多次延遲披露違反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取的判決書指出,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間,酷派集團及相關附屬公司通過五筆相關交易,向樂視系公司輸送約22.75億元資金。其中,約17.76億元最終流入由酷派前董事會主席賈躍亭持有或控制的樂視系公司賬戶。
2016年6月至9月,酷派以擬收購一家美國公司為名,向中介公司Young Star支付三筆合計1.7億美元的“定金”。實際上,絕大部分資金迅速轉入香港樂視系公司。收購從未發生,部分款項直至2017年3月在安永提出質疑后才被歸還。
2016年8月,酷派全資附屬公司東莞宇龍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宇龍)以采購手機零部件為名,向北京多樂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預付合計3億元。北京多樂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是由賈躍亭和劉弘的一位朋友Yu Enyuan(音譯:余恩源)實際控制的一家獨立公司。款項當日即轉至北京樂視。協議最終終止,未產生任何采購訂單。
2016年12月,東莞宇龍與Yu Enyuan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新石器龍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石器)簽訂采購框架協議,預付3億元。新石器當日將全款經中間公司轉至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樂視)。協議一個月后即告終止,預付款在安永施壓下于2017年2月至3月分批歸還。
2017年3月,酷派的另一附屬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宇龍)向六家與樂視系關系密切的公司提供合計4.05億元短期貸款。資金經由多層中轉后,用于償還第一筆交易下的欠款。貸款隨后由北京樂視及重慶樂視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償還。
2017年3月,深圳宇龍向北京邁吉伙伴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邁吉)預付8000萬元廣告費,約定一年后發布廣告。款項同樣被轉用于償還第一筆交易下的欠款。廣告協議后被取消,至今仍有約6987.5萬元未追回。
判決書指出,張巍身為中國注冊會計師,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20日期間擔任酷派財務經理,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間擔任酷派執行董事。同時,張巍大約自2015年7月24日起負責北京樂視的財務管理工作,并大約自2017年5月21日起擔任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席財務官。
據披露,張巍直接參與了上述后三筆交易的審批或資金劃轉。
具體包括,在東莞宇龍與新石器簽訂采購框架協議的交易中,張巍批準了新石器協議,并在未獨立核查交易對手背景的情況下,依賈躍亭或劉弘的確認簽批了3億元預付款。在深圳宇龍與北京邁吉的交易中,張巍批準了廣告協議及8000萬元預付款。此外,他還在貸款協議的利率條款制定中提出意見,并批準了部分匯款。
更關鍵的是,張巍在2017年1月已通過安永的郵件知悉相關交易存在可收回性風險及可能違反上市規則,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后續交易,也未及時向董事會充分匯報。作為獨立董事委員會成員,他亦未對相關交易進行勤勉審查。
香港高院認定,張巍違反董事忠實義務與謹慎義務,未以酷派利益為先,盲從賈躍亭、劉弘等人指令,未獨立判斷交易合理性;身為獨立董事會委員會成員,未認真核查異常交易,未督促公司及時披露風險,放任內控失效與信息披露違規。
雙方同意通過Carecraft程序(注:香港監管追責常用的民事和解機制,通過議定事實與處罰達成快速結案)和解。張巍承認責任,同意支付400萬港元作為公司部分損失的賠償,并同意支付75萬港元作為其應分擔的香港證監會訟費的全數及最終和解金額。
負責該案判決的法官指出,張巍的參與時間較短,未從中個人獲益,且配合調查、同意協助作證,均為減輕因素。400萬港元的賠償額已考慮其凈資產約580萬元的實際狀況。
早在2021年8月24日,香港聯交所已就該違規事實發文譴責酷派及賈躍亭等六名前董事。彼時,香港聯交所聲明,若賈躍亭或蔣超繼續在該公司董事會留任,將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2026年3月5日,香港證監會也于其官網宣布取得針對張巍的賠償令及取消資格令。香港證監會提到:“張巍承認違反了其職責,其中包括沒有真誠地行事,沒有以酷派的最佳利益為前提行事,且在批準該五項交易中的其中兩項和授權就其中三項交易進行匯款時,沒有作出獨立判斷。”
香港證監會還表示,酷派的審計師曾對有關交易及該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提出關注,但張巍卻沒有確保酷派及時披露該等關注事項。“他于關鍵時間身為酷派的獨立董事委員會成員,在調查有關交易時甚至沒有以合理水平的謹慎、技巧及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
截至目前,香港證監會針對酷派剩余六名前董事(即賈躍亭、蔣超、劉江峰、劉弘、陳敬忠及謝維信)的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中。香港證監會稱其保留向其他答辯人追討剩余損失的權利。
封面圖片來源:劉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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