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1-24 15:35:23
每經編輯|段煉
海南日報消息,1月23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了省公安廳報送的《關于許可對省七屆人大代表蔡曉輝采取強制措施的報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決定許可對省七屆人大代表蔡曉輝采取強制措施。
公開信息顯示,蔡曉輝為企業界人大代表,曾擔任臨高金牌港園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天眼查顯示,臨高金牌港園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現已更名臨高縣金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系當地國企,實控人為臨高縣財政局,公司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施工等。


蔡曉輝2021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該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據檢察日報報道,2025年2月,蔡曉輝還在海南兩會上就“如何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了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如果因為是現行犯被拘留,執行拘留的機關應當立即向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對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應當經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
編輯|段煉 杜波
校對|魏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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