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2-23 19:40:29
每經記者|周逸斐 每經編輯|魏文藝
我國首個系統性部署低空保險發展的政策文件出臺。
2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中國民航局印發《關于推動低空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近年來,我國以無人駕駛航空器為代表的新型低空航空器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深入推進,低空飛行活動日益增多,亟需建立完善低空保險政策制度、產品服務和監督管理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此背景下,《實施意見》出臺,并明確階段發展目標。
直擊行業風險保障痛點
近年來,國家持續釋放政策紅利,低空經濟迎來快速發展。《中國低空經濟發展研究報告(2024)》顯示,2023年中國低空經濟規模達5059.5億元,增速達33.8%。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梳理相關資料發現,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低空經濟領域保險發展。
比如,2024年出臺的《關于推動綠色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圍繞低空經濟、多式聯運、綠色配送等領域提供適配的保險保障方案;同年印發的《關于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也指出,要加強對智能駕駛、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等新領域新賽道保險研究應用。
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在接受每經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實施意見》作為低空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配套文件,主要聚焦當前低空經濟領域飛行風險保障不足這一行業痛點難點。
“通過明確低空保險相關規則、完善保障體系,未來無論是無人機還是低空載人飛行器,都可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的方式規避各類不可預知風險,從而進一步提升低空飛行風險的可控性。”盤和林說。
分階段明確發展目標
《實施意見》從政策體系、制度建設、產品服務、基礎能力等四個方面,提出九條具體舉措。
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到2027年,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險產品不斷豐富,更好滿足各類應用場景保障需求;到2030年,低空保險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對低空經濟安全健康發展的保障作用持續增強。
在健全低空保險政策體系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加強各級低空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對低空保險的支持,將保險作為強化場景運營安全監管、健全事故處理制度的重要手段,鼓勵低空經濟各類經營主體有效運用保險機制。
對于加快建立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實施意見》要求,對于按照法律法規應當投保責任保險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推動加強投保情況核查,依法制定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實施辦法,出臺示范條款。
在強化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方面,逐步建立覆蓋低空全產業鏈的保險產品體系,提升無人駕駛航空器和傳統有人駕駛航空器保險供給和服務能力,面向各類應用場景提供針對性保險保障。
在提升保險可持續經營能力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加快建設低空保險信息平臺,探索低空保險信息平臺與低空智能網聯系統對接,加強保險機構、再保險機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等專業能力建設。
盤和林告訴每經記者,當前,我國低空經濟發展在安全先行的前提下兼顧發展,低空保險作為低空經濟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一環,發揮著不可或缺的支撐作用。隨著《實施意見》出臺,低空保險安全保障機制的逐步完善,飛行風險將得以有效控制,這將進一步增強低空經濟領域投資者、低空飛行器擁有者參與產業投資、開展飛行活動的信心,有效提升低空經濟的產業活躍度。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