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3 18:51:28
2026年冬奧會速滑女子1000米決賽,荷蘭選手萊爾丹穿官方贊助商斐樂隊服奪冠,卻拉開衣服露出耐克標志內衣,引爆輿論。耐克社媒互動被指埋伏營銷,業內人士稱此舉巧妙利用規則模糊地帶。國際奧委會市場總監稱此舉為正常透氣,非營銷噱頭。此前CBA也有類似事件,業內稱冬奧部分項目職業化低,贊助沖突更易發生。
每經記者|孫宇婷 每經編輯|陳俊杰
2026年米蘭-科爾蒂納冬奧會雖已落幕,但速度滑冰女子1000米賽場上的一幕“意外”,卻在體育營銷界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女子1000米速滑決賽中,荷蘭名將尤塔?萊爾丹身披官方贊助商斐樂(FILA) 隊服出戰,破紀錄奪冠。沖線后,她拉開緊身賽服,露出胸前耐克(Nike) 標志的白色運動內衣——這一幕被直播鏡頭精準捕捉,迅速引爆輿論。

萊爾丹穿著官方贊助品牌FILA隊服并露出耐克運動內衣 圖片來源:比賽視頻截圖
萊爾丹本人正是耐克簽約運動員。按照國際奧委會規則,奧運期間非官方贊助商不得利用選手做營銷,此舉被質疑“違規擦邊”。
多位體育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運動員此舉是否故意“很難評”,但耐克在過往的體育營銷中確有類似事情,這種手法被稱為Ambush Marketing(埋伏營銷)。
“冬奧部分項目職業化程度低,運動員對額外收入更敏感,個人贊助商與團隊贊助商的沖突更容易發生。”一位資深人士向記者表示。
就在爭議持續發酵之際,國際奧委會市場總監安妮-索菲?沃馬爾一錘定音:“賽后拉開緊身賽服透氣是正常舉動,并非營銷噱頭。”這一表態為萊爾丹解了圍。
2026年米蘭-科爾蒂納冬奧會速滑女子1000米決賽后的一幕“意外”,在體育營銷界持續發酵。
比賽當日,奪冠熱門、荷蘭名將尤塔?萊爾丹身著由運動品牌斐樂(FILA) 贊助的官方隊服出戰。在觀眾矚目下,她風馳電掣般沖過終點,不僅摘得金牌,更打破了奧運會紀錄。
然而,真正的“高潮”發生在沖線之后——萊爾丹喘著粗氣,順勢拉開了緊身的連體比賽服拉鏈,胸前露出了里面那件帶有耐克(Nike) 標志的白色運動內衣。
這一幕通過直播鏡頭傳遍全球。耐克隨后在其官方社媒平臺上發布了一張萊爾丹比賽圖,并配文:When you’re this fast, you don’t ask for permission.(當你足夠快時,你不需要任何許可)。萊爾丹本人也在個人賬號點贊互動。

圖片來源:耐克官方賬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核實,萊爾丹正是耐克簽約運動員。在本屆冬奧會上,耐克旗下戶外線ACG贊助了美國隊領獎服,同時也贊助了多位具備沖金實力的冰雪運動員。
“萊爾丹的表現究竟是不是耐克授意?我覺得不好說,但耐克反應這么快,很難讓人不產生聯想。”一位行業人士向記者表示。

萊爾丹個人社媒賬號官宣簽約耐克
耐克的文案,既像對運動精神的致敬,也被解讀為一場精準的營銷。而作為官方贊助商的斐樂,本次冬奧會共贊助6個國家和地區的共計12支比賽隊的專業比賽裝備,以展示其專業科技力量。有業內人士指出,內衣品類極少被納入運動隊的官方裝備贊助,通常由運動員根據個人偏好自行選擇,這是行業通行的做法,并非斐樂一家如此。
萊爾丹拉開拉鏈,到底是“刻意營銷”還是“正常透氣”?一場“拉鏈門”事件,讓賽場上的冠軍爭奪,延伸至賽場下的品牌暗戰。
“這種商業行為叫做Ambush Marketing,埋伏營銷。”資深體育營銷業內人士向記者解釋,它指非官方贊助商通過巧妙策劃,將自己與賽事建立心理關聯,從而“伏擊”官方贊助商的營銷權益。
萊爾丹的案例堪稱典型。盡管萊爾丹本人是耐克簽約運動員,但荷蘭隊速度滑冰官方隊服贊助商是斐樂。按照規則,她在賽場上必須全身包裹斐樂裝備。她在奪冠后主動拉開外層隊服,露出內層醒目的耐克Logo。這一行為精準利用了全球直播鏡頭——那一刻,所有觀眾的注意力都在冠軍身上,耐克借此實現了堪比官方贊助商的曝光效果。
然而,這一舉動也讓她置身于“違規營銷”的爭議之中。
“頂尖運動員同時擁有多個品牌贊助是很普遍的現象,場上比賽服、場下訓練服、日常穿著可能分屬不同品牌,這是正常的商業格局。”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但品牌營銷必須在規則框架內,在底線內‘尊重規則去玩游戲’”。

萊爾丹穿著荷蘭隊速度滑冰官方贊助品牌FILA登場 圖片來源:米蘭冬奧會官方
國際奧委會對比賽期間的廣告露出設有嚴苛的“規則紅線”——《奧林匹克憲章》第40條(Rule 40)。該條款旨在防止非官方贊助商利用奧運選手進行埋伏營銷,保護支付天價贊助費的TOP合作伙伴的獨家權益。選手若違規,甚至可能面臨取消參賽資格的風險。
那么,萊爾丹為何能“全身而退”?記者注意到,就在爭議持續發酵之際,國際奧委會市場總監安妮-索菲?沃馬爾親自出面定調:“我并非速度滑冰專家,但我知道,由于比賽服非常緊身,運動員賽后拉開拉鏈透氣是再正常不過的舉動。這很常見,我們不認為這是什么營銷噱頭。”這段話相當于給萊爾丹發了“免罰金牌”,也從側面印證了埋伏營銷在法律界定上的模糊地帶。
類似“沖突”在國內賽場亦有先例。2016年CBA“球鞋門”事件中,作為耐克簽約球員的易建聯,因表示不適應主贊助商李寧的球鞋,當場脫鞋棄場,光腳離場,隨后換上耐克鞋完成比賽,最終被停賽一場。
“這說明耐克與簽約運動員的綁定非常深,除了利益,也有情感聯結。”有業內人士評價道,“但以過往經歷來看,耐克類似操作確實不少”。
他進一步分析指出,冬奧會部分項目因職業化程度和個人商業價值相對較低,運動員對額外收入的渴求更為迫切。“個人贊助商與團隊贊助商的沖突更容易發生。”
而據市場最新消息,萊爾丹的奪冠滑冰服近日以近23萬美元拍出,所得大部分款項捐贈給其啟蒙俱樂部。俱樂部董事長表示,這筆善款將用于讓更多孩子體驗滑冰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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